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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與現實中
我一直在摸索伴侶的意義
打從一開始,我便一心認定愛情的最大目的乃是要彰顯主的聖愛
這個方向不曾改變
改變的是我看待這個目標的心情
我說 我以為我能輕易觸及的目標 往往都讓我在其中看見自己的殘缺
太自滿
有時候想想會覺得好笑
當我ㄧ個人的時候 我可以很獨立 很堅強 失落沮喪隨時可以向神傾訴
但當我發覺身邊有另一個人的時候 我反而開始把一部分對上帝的依賴轉移到他身上
期待他在我尋求上帝幫助前就給予我足夠的支持
當他所給予我的不符合我的期待 我心中便充滿怨懟與失望
到底什麼才是真愛
我以為我有把握給予人又深又美的真愛
我以為答案一定會彰顯在自己身上
但我說 我的愛往往破敗殘缺 我 顧之赧然
對於伴侶的"有所期待"應當是有所節制的
然而這臨界點好難拿捏
彷彿無所期待 對方就不叫伴侶 不是情人了
"你都沒有這樣那樣,那跟當朋友還不是一樣!"
我氣急時,常如此埋怨
啊 上帝卻告訴我
"我愛你,不是因為你做了什麼,而是因為你就是我所愛所揀選的兒女。"
期待一天
我能不帶一點委屈地說:
"我愛你,因為你就是我在主裡定意一生相扶持的伴侶。"
這個毫不浪漫的答案
會不會在時間的焠鍊下
憂喜共度、不斷彼此暴露軟弱的過程中
慢慢內蘊起無限的深情
讓我看見真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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