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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蔭坤
比喻的原因(25-29節)
「律法師」亦稱「文士」,為猶太人的律法專家,不但保存、講解及傳授律法,且在猶太人的最高法庭上擔任法官。故事開始時,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雖然這個動詞在新約其他地方都是用於「試探主」的意義上,但於此處不必有存心陷害的含意,而較可能是指律法師以被認可之宗教領袖的身分,對一個未被認可、「未經註冊」的教師加以試驗,要藉著祂的回答來斷定祂是否有資格做教師。他給耶穌的問題是:「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永生」與救恩相等,指有分於上帝的國(參十八18、24),不過這兒的思想主要是在於死後與上帝同在;「承受」(《現中》意譯為「得到」)之意,即現在有了資格,能在來世接受上帝的福澤。這是個最重要的宗教問題,亦是猶太教師經常討論的課題;因此,耶穌不只一次被人問及此問題,這是不足為怪的。路加福音十八章18至23節(參太十九16一22;可十17-22)記載了另一次類似情況,一個富有的少年官長同樣以永生之道求問耶穌,所不同者,少年官長的問題乃發自個人的關注(後來他「憂愁」地離去),律法師則似乎較理論性地提出那個問題,因他的動機只在乎測驗耶穌做教師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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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22 Sat 2008 14:46
[轉錄]好撒馬利亞人by Dr. 馮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