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歷史中,即使歷經教會的分裂,大部分的基督教領袖和神學家皆視教會為基督信仰與見證的重要層面,甚有「教會之外無救恩」之說(居普良);而今,卻有不少基督徒認為教會僅是基督徒可有有無的選擇之一,以「消費」心態往返教會之間。認識歷史中教會的標誌,一面可使人辨別真教會,一面亦可使人反省教會是否真正透過這些標誌彰顯上帝的榮美。
一、宗教改革前
1、早期教會(前五世紀):以聖經所提供之意象形容教會。
u        教會是屬靈的團體,代替以色列成為神在世上的子民。
u        所有基督徒都在基督裡成為一體,不論出身與背景為何。
u        教會是保存基督教真正教導所在。
u        教會將全世界信眾聚在一起,使他們能在信心與聖潔上長進。
2、尼西亞信經:「一個聖潔、大公的使徒教會」
信經所標識出的特色自第四世紀以來在教會論的討論上備具重要性,分述如下:
u        合一性:
n          新約中使徒的著作很強調教會的合一。教會「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二:20),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十二:27)。教會是神的子民與基督合一的所在,是基督徒屬靈生命不可或缺的管道。
n          居普良回應德修逼迫的危機,堅決教會絕對的合一,教會是「基督無縫合的袍子」、「教會之外沒有救恩」。
n          宗教改革後產生許多宗派,致使關注合一運動的神學家修復「教會合一」的根基。安提阿的伊格那丟提出「基督在哪裡,教會就在哪裡」,指出教會合一的基礎在於基督、同有一位神的呼召,而不在於教會組織結構或是歷史文化因素。教會在不同文化情境中可有不同的表現方式。
u        聖潔性:
n          「教會的聖潔」乃因教會被主從世界中分別出來,見證神的恩典與救恩。其內涵是屬於神學性而非道德性,因教會和其成員在歷史與經歷中皆是有罪的。
u        大公性
n          早期「大公」一詞用於教會,指在地理、人種、時代上具有普世性(阿奎那「大公性的三層面」)、神學合乎正統、發展遍及世界的教會。(耶京主教區利羅)
n          改教者認為他們既是大公的,又是改革的---持守普世公認的重要教義,除去不合聖經的作法與信仰。
n          合一與大公性相互為交織:若教會是一個就必須是普世性的,若教會是普世的就必須是一個。(龔漢斯)
n          東正教強烈的「大公」觀念(Sobornost)可指一般普世性觀念,也可指教會中信徒的合一,教會生活治理的權柄分配到所有信徒中。
u        使徒性
n          教會建立在使徒的見證上,透過使徒成為基督之延續,繼續從事福音、宣教使命。
二、宗教改革時期
1、馬丁路德論教會的標誌
u          傳揚和聆聽神的道:任何人聽見神的道,相信、公開承認、施行,那人所在之處就是真正基督徒所在之處。福音的宣講是辨識教會的主要因素。
u          正確施行洗禮
u          正確施行聖餐禮
u          聖職的確立:包括合法的呼召與按立牧者
u          天國鑰匙的權柄:執行教會紀律、正確處理「罪」的問題
u          正確公共敬拜:以本國語言祈禱及歌頌詩篇
u          背負十字架:遭受逼迫與患難
2、加爾文論教會的標誌
u          神的話必須宣講
u          聖禮必須正確施行
n      只要以上兩種本質上的特徵存在,其他事情上有某種程度的失敗或偏離是可被容許的。人不應因其他較小的爭論離棄具有上述特徵的真教會。
n      加爾文指出,教會尚未完全聖潔,而必須以上帝的話來不斷地改革,他說:「主天天工作,將教會的皺紋推平,污點清除;這就是說,教會尚未完全聖潔。所以,教會的聖潔只是日日在改進,但尚未達到完全的地步;它是日日進步,可是尚未達到聖潔的目標。」因此,我們也不能否認一切沒有達到絕對純潔的教會為教會。
三、二十世紀對教會的討論
1、巴冕宣言:教會與國家不應混為一談
u    耶穌基督是神的道,是我們唯一應當聆聽、或生或死都要信靠順服的。
u    教會透過宣講和教規(道與聖禮),見證教會惟屬乎主,不依意識形態或政治信念而行。
2、齊洛拉斯:教會地方性與大公性的共存
u        教會為避免只強調地方性,就必須與世界上其他地方性教會密切契合,實踐方式包括主動關心其他地方性教會的問題、擁有對福音和末世本質的共識、提供某些架構幫助這種契合的實現。
u        為避免教會的地方性被普世性所消滅,所有用來助長教會普世性的架構皆為建立各教會的溝通網路,而非建立新的教會形式或一普世性的基督教文化。
3、波夫:由底層向上層推展的基層社群
u        面對巴西和拉丁美洲新的教會形式---沒有聖職人員的存在、沒有聖禮的慶典,由牧者的角度來看,這些基層團體或社群必須被視為教會實體。他們雖需要進一步的發展,但無疑是在基督裡、藉著聖靈,融入與父合一的相交之中。
u        教會由底層向上層推展,此社群的存在不可缺少的元素是他們的領導者。基層社群是一核心,為信仰的擴展、自我表達的禮拜儀式負責,創造出信心、盼望、愛心的社群。
4、二十世紀的教會觀:對「基督在哪裡,大公教會也在哪裡」的不同見解
u        基督以聖禮同在
n      第二次梵蒂岡會議:「教會在基督裡是一種聖禮,一個記號和器皿;也即表明和神的溝通、和所有人的合一。」
n      教會的存在是讓基督存在於世界中,具歷史性、可見性、具體性。
u        基督透過神的話同在
n      為更正教對教會本質的主要了解,基督的同在在於化與的宣講,包括講道與聖禮。
n      巴特認為教會是回應神的話之宣講的團體,是一宣揚式的團體。教會與基督聯合,基督透過聖靈與教會同在,聖靈的工作是在會眾中正在發生的「事件」。
n      教會被視為一個事件,而非一個機構。此觀念也被布特曼所強調:「神的話只在事件中成為他的話,所以教會只在成為事件時,才是真正的教會。」
u        基督透過聖靈同在
n      波夫主張教會主要是基督的屬靈身體,不限定在任何現存的組織中。擁有聖靈工作下所共有的「教會意識」,才能恰當地稱之為教會。
u        基督不同在
n        諾斯認為教會是屬天的團體,與神的子民在地上的聚集有所不同。
 
四、結論與反省
觀察歷史中對教會標記的討論,有以下特徵:
1、教會標誌時有延續與更新、時有相對立觀點之出現與抗衡
2、教會標誌的觀點在不同時空處境下會有不同的強調重點
無論是信經中的標誌「合一性」、「聖潔性」、「大公性」、「使徒性」、宗教改革時期最被強調的「聖道和聖禮之宣講與施行」、二十世紀後在各種社會狀況下因運而生之教會標誌、對基督同在的不同見解,其實都多向度地反映出教會「應當擁有」或是「可以擁有」的特質。
由新約中使徒的教導、大公教會傳統的傳承,信經中經歷延續和更新的四大標誌實可作為每一個地方教會的標誌---眾教會在基督裡合一、被神自己分別為聖,蒙召過聖潔生活見證神、具有跨越時空與人種的大公性、在各處宣揚福音。每一個教會也都當遵行聖經的教導,正確宣講聖道、施行聖禮。這些都是讓人認出真教會和一般群體不同的標記。另外,亦有一些符合聖經教導、被某些信仰群體所看重的實踐性標記,諸如追求社會公義、慈善服務、與基督同受苦難、遠離罪惡等等標記,這些也是用來檢視教會生命的美好標誌。
然而在特殊場景中,某些標記對於某些信仰群體來講是難以立時達成的。例如在由底層向上層推展的基層群體中,缺乏聖職人員及聖禮,但神仍在歷史中保守他們成為在基督裡與神、與眾教會合一的群體,這樣的群體何嘗不是一教會實體?
教會論至今都是備受爭議的問題,特別以地方教會的角色和任務為主要話題。歷史中這些教會標誌其實正指出了教會的角色和任務。人們透過這些「標誌」認出教會,教會是否也能透過這些「標記」影響社會?當這些標記不再只是一種字面上的描述,而成為每一位信徒共同的認信和實踐時,標記就從記號轉為教會的生命,帶來震撼人心的影響力,讓記號不再成為和世界的分界,而成為一種吸引世人的生命影響力。因此,我們應當致力於對「教會標誌」的反省---教會是否真實地、認真地、謙卑地實踐這些流傳下來的標誌?教會是否懂得在不斷變化的時代場景中替這些標誌注入新的生命力?是否能從有著不同強調重心的標誌中尋求提醒與平衡?是否能夠因為了解而更深地去愛我們在世上的所有肢體?
標誌不是一個貼在教會概念外的標籤,而是信徒群體生命的彰顯。不管教會在尋求更新和平衡的過程有何等艱辛(有時甚至是痛苦),基督都永遠是教會的頭,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在祂沒有難成的事。唯願眾教會透過上帝的話不斷改革(加爾文),真實反映出天國的榮美,讓人透過教會被基督的愛深深觸摸。
 
參考書目:
基督教神學手冊p.469~p.501
基督教原典菁華p.329~p.361
統一與多元的基督教信仰p.269~p.286
加爾文神學p.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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