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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從聖經中找到對「聖靈恩賜」的原則性教導,我們就必須細查聖經中論及「聖靈恩賜」的意義與價值、從經文背景中找到作者使用「聖靈恩賜」的目的,才能梳理出一個跨越時空、能應用在今日教會的原則性教導。
一、「聖靈恩賜」的意義與迷思
對於當今許多教會高呼「找出你的屬靈恩賜」的現象,我們一方面為大家盼望尋找每一個人在教會中的角色而感到欣慰,一方面我們也必須問自己:我們是否把這些論到「聖靈恩賜」的經文從上下文中抽離---把一連串的恩賜和經文中提及的基督徒敬拜背景中抽離出來---以便於我們的方類方式去替恩賜重新做出組合?我們應當回到聖經,尋找「聖靈恩賜」的意義與價值。
1、意義
u        團體敬拜中包括幾個特殊現象,保羅稱之為聖靈的恩賜(Charismata、屬靈恩賜(Pneumatika)或是聖靈的彰顯。
n      聖靈的恩賜(Charismata)是恩典的具體表達,是透過話語和行為把恩典可目睹地彰顯出來。複數型時專指聖靈賜予信徒的特別恩賜,使他們能承擔特別的工作。
n      屬靈恩賜(Pneumatika是出於「聖靈」(pneuma),也是出於上帝的「恩典」(charis):林前121141兩處皆說恩賜是「屬靈的」pneumatika,也就是這些特殊恩賜的源頭是出於聖靈
n      聖靈的彰顯:當信徒聚集時,聖靈用不同的方式彰顯祂自己。
n      綜合言之,上帝按著衪的恩典藉聖靈賜下這些特殊的恩賜,使信徒承擔特別的工作,而這些現象往往是聖靈在「團體敬拜」時的活動。(林前十四)
2、保羅提及「聖靈恩賜」的目的
u          許多人認為保羅提到「靈恩」(Charismata)這個詞時,是要教導信徒它的意義和用法。然而,我們若將敬拜背景納入考量,會發現保羅的重點在於「修正---針對不同的教會裡特殊的問題,提出的非系統化不能涵改所有的「修正」!
3、有多少恩賜?
u    比較提及「聖靈恩賜」的經文中,沒有兩個清單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我們可以說並沒有一份完整的恩賜清單,雖然保羅所寫的每一樣都可以合法地稱作一個「聖靈的恩賜」。
4、恩賜的「種類」?
u    保羅所提及的恩賜並不是列出一份完整的清單,並且他的主要目的是針對教會特殊問題而發,將不同清單中的恩賜項目分類,是一種暫時性的作法,方便我們討論之。
 
二、「聖靈恩賜」的原則性教導
從提及聖靈恩賜的經文中,找出對「聖靈恩賜」的原則性教導。
1、哥林多前書十二章
u       分辨誰真正擁有屬靈的恩賜,在於那人是不是認耶穌為主(林前十二1~3)。
u       所有恩賜均是從三位一體的真神而來(林前十二4~6)。
u       每位基督徒都能在群體中擁有恩賜(林前十二7上):這恩賜可能是獻給神的天賦才幹,也可是信主後聖靈全新的賜與。
u       恩賜是為了造就教會、造就別人、造就自己(林前十二7下)。
在合一之中也有分歧(林前十二8-10):信徒互為功用不同的肢體,建造主的身體,不必要求人人皆有相同恩賜。
u       恩賜是隨聖靈的心意分給各人(林前十二11):我們可以向神求取某些恩賜(林前十二31上,十四112),但主權在神,祂不一定照我們所求的賜予我們某一種恩賜,但卻給我們最適合的恩賜。
u       所有恩賜都是建立健全的教會所必需的;沒有任何一種恩賜是可有可無的(林前十二14-26)。神最重視的,可能是那些最不顯眼的(林前十二22-25)。
u       恩賜有層次之分(林前十二27-28),但次序主要是按照時間性而非重要性來排列。使徒和先知是教會得以建立的基礎(參弗二20);教師接著便要培育初信者和信眾;最後,其餘各種恩賜便逐一派上用場。
u       沒有一種恩賜是所有基督徒都擁有的(林前十二29-30),沒有任何一種特定的恩賜可以成為得救、成聖或靈性狀況的衡量準則。
2、哥林多前書十三章
u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強調人若沒有愛,屬靈的恩賜便變得毫無價值。第13節以四個代表性的例子「說方言、先知講道、信心和施捨」來說明,第89節所提出的,也是類似的例子,換上任何一種恩賜也可得出同一個結局,那就是:與愛相比,一切都是轉瞬即逝的
u        「停止」、「無有」、「有限」這幾個動詞,在希臘文中屬於同義的平行體,有的只是風格上的差異。在通用的希臘文中,pauo(停止)正逐漸變成形式被動但意義主動的動詞(deponent verb)。說方言──就如智慧和知識(或其他任何一種恩賜)一樣──會在「那完全的來到時」便停止(林前十三10)。telos這組字詞通常提出當基督再臨時,這世代便將完結。結合經文與歷史經驗來,在主耶穌基督再來之前,神會一直把屬靈恩賜賜給教會。
3、羅馬書十二~十六章
u        基督徒最基本的責任,是把身心完全獻給神(羅十二1-2)。
u        其次,信徒必須忠心地運用他們獨特的屬靈恩賜(羅十二3-8)。原則是要「將自己看得合乎中道」、與人「互相連絡作肢體」(羅十二3-5)。
u        保羅在羅馬書亦提出有關愛的訓誨(羅十二9至十三10),與哥林多前書十二至十三章的內容遙遙相應。
4、以弗所書四章
u        焦點主要放在得恩賜的人之上,多於恩賜本身;不過,較闊的神學性議題卻依然很近似。
u        恩賜是來自基督,祂隨己意把恩賜分給各信徒(弗四7
u        此乃祂道成肉身和升為至高之後所帶來的結果(弗四8-10
u        這裏的例子主要是集中於作領袖的恩賜(弗四11),但領袖的責任卻是要動員所有信徒同心事奉(弗四12-13上)。惟有如此,教會才可以稱為長大成熟(弗四13下)。
 
三、結論與反省
從聖經中找出對「聖靈恩賜」的原則性教導,才能夠合乎神心意地使用「聖靈恩賜」。觀察今天的教會,似乎替「恩賜」、「恩膏」戴上了人為的光環,把一份既自然又榮耀的恩典變成人人急欲得到的「屬靈寶藏」。(此時實在一點也不屬靈了!)在高呼「我們要把榮耀歸給神!」、「我們要有能力的事奉!」、「我們渴慕祢的膏抹!」之際,若不清楚認識聖經中論到「聖靈恩賜」的原則性教導,我們還是往往會陷入人的軟弱中,誤求恩賜、誤用恩賜。
面對上帝按著衪的恩典藉聖靈賜下的這些特殊恩賜,我們不應驕傲,也不應忽略敬拜的背景、新約作者的目的,看清作者想要強調的是什麼。重新拼湊被我們分割成一張一張的「屬靈恩賜卡片」(主啊!我想要這個恩賜!拜託你一定要賜給我!),我們才能看見一張完整的美麗拼圖,也才能知道這些「恩賜」應當被擺放在什麼樣的位置---每一種恩賜都是拼圖裡的美麗構圖,豐富了這張上帝向人表示恩寵、慷慨賜予(charizesthai)我們的完美拼圖!
我想,在我們放下手中緊緊握著的「屬靈卡片」時,其實正宣告了「愛」---我願意更真實地愛神,看重祢完整的計畫與目的勝於自己是否得到能力;我願意更深地愛我的肢體,看重彼此的分工和合一勝於自己在團體中是否高人一等、搏人尊崇。是的,若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們在神前真當謙卑,擁有「恩賜」時也當知道我們並不因此就「全知道神」,當丟棄種種幼稚而自私的心思,用最大的「愛」領我們發揮恩賜、期待與主面對面的那天。
而當我想到「聖靈恩賜」也是立在已然 / 未然的處境中,我的心也被更深的感謝和盼望所充滿,上帝必然會在祂不變的原則下,在不斷變換的處境中賜給各人最適切的恩賜,使我們得以彼此造就。透過彼此,我們建造主的身體,享受在主無盡的榮光之中!
自己也曾經歷過不少「靈恩教導」---曾在Jasson Ma帶領的聚會中聽到「每個人都要發預言」,並要我們一組一組上街去對人發預言;曾參與腓力牧師「分配恩賜」的晚會,堅持會眾不可斷開牽好的手,否則會影響聖靈的流動;曾聽愛修園牧師描述一場一場如電動般的「屬靈爭戰」異象大賽;服事前有任何不舒服或軟弱就會有許多人認真地告訴我「是屬靈爭戰,上帝要用妳!」---當我更深刻地以聖經所教導的原則來檢視時,真的發現也許有一些更重要更真確的聖經教導,是屬靈領袖和信徒們所應該注意的。信仰歷程中我從全盤接受,懷疑,到擁有分辨力、批判,進而以愛包容,我感受上帝不斷開啟我的眼目,讓我的心始終被祂的恩典和愛所充滿。
直想大聲地宣認我這在父、子、聖靈裡無盡豐富的信仰: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因聖靈感孕,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
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
我信身體的復活:我信永生。
阿們!
 
參考書目:
聖經
靈恩神學與歷史探討
我信聖靈
認識保羅的聖靈觀
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聖經新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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