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接到衛生署公文來函,不久的將來醫生必須"主動"詢問病人是否需要中文住院病歷摘要。雖說是摘要,但衛生署給的格式看起來卻像是一份完整的出院病摘---主訴、病史、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治療經過等等。大夫們主要在討論誰該完成這份病歷,也七嘴八舌地討論著種種可能發生的情況:

"用一句話做個結論就好了嘛!不是說"摘要"嗎? 難道還要我來寫"病人抽煙三年,戒菸五年,又再抽四年???""

"要是接病人的住院醫師換科,不就出現人去樓空的情形?" "啊~人總是找的到啦~追到天涯海角叫他完成!" "哈哈~找不到人的話就讓總醫師寫吧!XD" "這個找人的時間,都可以完成好幾份病歷了啦!"

"服務就要收費!一個字多少錢???" "本院訂定一份中文病例650元。" "小錢呀!主動問病人的到時一定人人都要,這樣loading很大!" "不會啦,病人都很摳!"

我覺得最好笑的是這個---"連影像檢查都要翻成中文??? 那debri怎麼翻???" --- "你的腦袋有渣渣?"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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